命名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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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2013-2017年 中国发电机及发电机组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商机分析报告》。国家为了规范和管理柴油发电机组,对柴油发电机组的名称和型号编制方法做了统一规定,根据JB/T1403-99的规定,机组的型号命名规则如图所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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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中从左到右7个格的含义如下:
1--用数字表示发电机组的输出的额定功率,单位为KW;
2--用字母表示发电机输出电流的种类,其中G表示工频,P表示交流中频,S表示交流双频,Z表示直流;
3--用字母表示发电机组的类型,F表示陆用,FC表示船用,Q表示汽车电站,T表示挂车;
4--用字母表示控制特征,缺位时表示手动,Z表示自动化机型,S表示低噪声机型,SZ表示低噪声自动化机型;
5--用数字表示设计序号;
6--用数字表示变形代号;
7--用字母表示环境特征,缺位时表示普通型,TH表示温热带型。
例:75GFS3表示额定功率为75KW,交流工频,陆用,低噪声,设计序号为3的柴油发电机组。